第四十四章 我爹是急公好义,我是才德兼备。 (第3/5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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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只是个百户,没有权力升你做总旗。”
“吴争,你这就不地道了啊,二憨一个下人,不也做了总旗了吗?我是你兄弟啊。”
“下人怎么了?二憨随我出生入死,杀了多少鞑子,你也好意思与他比?”
“呃……那行,我不与二憨比,可宋安都跟我说了,这三个百户,朝廷是允了你提拔百户以下军职的。吴争,这么多年交情了,这关系到我一生的前程,你可不能埋没了我?”
吴争愣愣地看着沈致远,话说到埋没人才这个高度了,吴争就无话可说了。
见吴争沉默,沈致远决定再添一把火。
“吴争,我知道你是为我好,怕我死了。可你要知道,你当初和我逃出始宁镇时,也不过是个书生。你看,现在你不也是个身经百战的百户了吗?所谓士别三日,当刮目相看,兵法有云,兵无常势,水无常形……。”
“闭嘴。”吴争忍无可忍厉声喝道,“行,你要找死,我不拦着。这样,当总旗可以,兵不能带,留在我身边,也算是个参军。”
“不行,不带兵,单我一个人,算个屁总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