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吴父吴母同样一口咬定没见过这块玉佩。
就连吴艳玲的两个妹妹,也说从没见吴艳玲戴过这块玉佩。
我又去问吴艳玲的丈夫,吴艳玲的丈夫同样很肯定这块玉佩不是他妻子的东西。
吴艳玲的父母没见过这块玉佩尚能理解,但吴艳玲的两个妹妹时常跟吴艳玲一块儿洗澡换衣服,她们两个怎么可能没见过吴艳玲佩戴这块玉佩?
还有吴艳玲的丈夫,那可是日日同床共枕的人啊!妻子有什么金玉饰物,他怎么可能不清楚?
难道李耕在转移范要强上辈子尸体的时候,是跟吴艳玲一起去的?
吴艳玲是在那个时候,才将那块玉佩收为己有?
若这个推测成立,那么杀害吴艳玲的,就很可能不是李山,而是李耕了。